合肥的公积金可否转移至宿州,或者可否支持在宿州购房使用
信件编号: | 20210809003 | 来信时间: | 2021-08-09 14:58 |
---|---|---|---|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名: | ***** |
内容: | 目前在合肥工作,后面打算回宿州工作并在宿州买房,请问合肥的公积金可否转移至宿州,或者可否支持在宿州购房使用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21-08-10 14:48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在宿州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稳定缴存满半年以上可以申请将原缴存地公积金进行转移合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缴存人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557-3054115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