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房子组合贷款
信件编号: | 20210810001 | 来信时间: | 2021-08-10 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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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名: | 徐**** |
内容: | 关于组合贷款。我在房子销售人员那里得知,说如果组合贷款,商贷部分需要抵押房子,公积金贷款需要有担保人,并且对担保人的要求公积金的账户里的公积金有一定的要求。但是我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文件中看到,关于贷款是抵押房子与担保人是二选一。所以我想问问关于组合贷款的具体要求是什么?谢谢!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21-08-10 14:42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申请组合贷款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时需提供在本市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作为担保人(所购房产会在申请商业贷款时抵押给银行),且①担保人担保期间到退休年龄的工作年限不能低于借款人贷款的年限;②担保人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不低于借款额的20%;③借款人未还清贷款前,担保人不准支取账户内的公积金,同时也不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有疑问可与所在地公积金管理部联系:市直(埇桥区)咨询电话:0557-3054115,萧县管理部: 3797003,3797005,砀山管理部:2276766,2279266,灵璧管理部:2379060,2379056,泗县管理部:7025655。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