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余额提取
信件编号: | 20211206003 | 来信时间: | 2021-12-06 1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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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名: | 于**** |
内容: | 你好,我是宿州的公积金,在合肥买的二手房,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后,需要提供哪些手续,可以提取公积金的余额。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21-12-07 11:39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您可凭:身份证、结婚证、贷款合同、房屋产权证明、还款流水、本人银行卡(一类卡)等相关材料申请提取。详情可查看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或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557-3054115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