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77367557/201707-26063 信息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17-04-18 发布日期: 2017-04-18 15:13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行新闻发布会(2017年4月)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行新闻发布会(2017年4月)

来源: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7-04-18 15:13 编辑: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7年4月17日

发布地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议室

主持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王波  

发布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刘跃 

参会媒体:拂晓报、市广播电视台、宿州发布、宿州新闻网、宿州发布网

发布实录:



主持人:

各位公积金管委会委员代表、社会各界代表、以及新闻媒体界的各位朋友,大家下午好!

    欢迎各位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我是主持人王波,今天的新闻发言人是,我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刘跃同志。

       同志们,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第一次新闻发布会现在开始。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主要内容有三项。请刘跃同志,宣读两个通报,并发布我市拟调整的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

 


发布人:

(一)2016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通报

      2016年,全市当年完成住房公积金归集20.52亿元,同比增长11.22%。当年职工提取16.81亿元,同比增长43.31%。发放住房贷款863224.2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0.79%41.47%。年内回收贷款4.90亿元、兑付国债2800万元,当年个人贷款逾期率控制在1‰之内。资金运用率为90.95%,比上年同期增长29.07个百分点。当年实现增值收益1.25亿元,同比增长82.44%。当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6244.46万元,提取管理费用3001.17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3284.76万元。年内,全市释放资金41.08亿元,当年资金使用率为161.91%,各项业务指标稳中有升,资金风险可控,运行状况良好。

      以上是2016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通报。


(二)2017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扩大)会议主要精神

      今年328日,2017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扩大)会议,在市政府三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管委会副主任邓儒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管委会主任吴宝军出席会议并讲话,我中心主任、管委会副主任王波和其他各位委员参加会议,我中心机关科级以上干部和各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事处)主任、副主任列席会议。现将会议主要精神通报如下:

      一、听取并原则同意关于2016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2017年工作计划安排的报告。会议认为,2016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落实管委会决策部署,狠抓归集扩面和释放存量资金两项工作,年内归集资金首破20亿元,释放资金41.08亿元,在民生改善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会议要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狠抓归集扩面工作,继续管好用好资金,力争2017年完成公积金归集不低于15亿元,发放贷款不少于15亿元,公积金个人贷款逾期率控制在1‰之内。

      二、听取并原则同意关于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和增值收益分配方案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2016年度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量超过预期6.32亿元,新开户职工2.33万人,归集扩面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会议要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加强对年度资金情况的科学预测,认真编写年度使用计划,在控制流动性资金风险的同时,实现资金使用符合预期的目标。

      三、审议并原则通过《宿州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

      四、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住房公积金开展商业银行融资的意见》。

      五、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编制执行2017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和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的意见》。会议议定:1.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年内归集总量不低于15亿元。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年内提取额12亿元,发放贷款不低于15亿元。3.年内增值收益1亿元,其中,提取风险准备金4500万元、管理费用2000万元、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500万元。

      六、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和确定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及缴存比例的意见》。会议同意,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限为50万元,职工和个人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5%,最高不超过12%。会议认为,落实国家和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规定,依据全市资金使用情况,适时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是实现资金科学管理重要手段,也是规避出现流动性资金风险的主要途径。下面我还要发布这方面信息。

      会议主要精神通报完毕。

 

(三)关于我市拟调整的住房公积金有关使用政策

      为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在稳定房地产市场、去库存调结构等方面着力发挥推动作用,切实保障缴存职工基本住房需求,积极引导我市房地产健康有序发展,我发布拟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使用政策。

      1.暂停住房公积金装修提取和贷款;

      2.暂停执行职工购买144平米以上自住房,最高可申请公积金贷款80万元政策;

      3.暂停“商转公”业务,待个贷率降为90%以下时,报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恢复“商转公”业务;

      4.住房公积金单方最高贷款额度上限为3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上限为50万元;

      5.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1.1倍。

      以上发布的政策,自201751日起执行。

发布完毕。

 

主持人:

       刚才,刘跃同志分别通报了2016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和2017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扩大)会议主要精神,并发布了我市拟调整的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已经发布完毕。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今天出席新闻发布会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和新闻媒体界的各位朋友,欢迎继续关注住房公积金工作,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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