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77367557/202012-00015 信息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成文日期: 2020-12-18 发布日期: 2020-12-18 09:27
文  号: 公积金〔2020〕11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市公积金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安排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市公积金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安排

来源: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12-18 09:27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44

省住建厅:

根据《关于报送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主要业务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我中心预期年内完成公积金归集20亿元,职工提取18亿元,发放住房贷款16亿元,实现增值收益1.1亿元。截至11月底,全市已完成资金归集24.62亿元,预计年度完成25.5亿元;职工提取17.59亿元,预计年度职工提取公积金18.5亿元;发放住房贷款17.59亿元,预计年度发放住房贷款18.5亿元;实现增值收益1.8亿元,预计年度实现增值收益1.9亿元。目前,各项业务指标已超前完成,业务发展总体向好。

(二)重点工作推进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是深入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我中心通过与市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签订宣传协议,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平台,广泛开展线上宣传,扩面工作重点向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群体延伸;近期,市民政、组织部、财政局、人社局和我中心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全市城市专职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体系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社区工作者工资发放单位要为社区工作者缴纳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不低于5%。”,将社区专职工作者纳入了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1-11月份,全市新增缴存单位297家,新增缴存职工14889人。

二是强化住房公积金资金风险防控。我中心通过加强内部稽核监管、政策执行情况自查,主动规避资金风险,今年对各服务网点开展内部稽核2次,对查出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及时下发稽核整改通报,消除资金安全隐患。同时,持续开展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畅通投诉举报方式,对骗提骗贷线索重点摸排,年内查处2起骗提案件,涉及金额20.33万元,现已全部追回,形成了强大震慑作用;结合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受理人员要件甄别能力,通过对业务G系统进行预设,避免人为影响因素,建立人防与机控相结合的预防举措,确保资金有序安全使用。

三是努力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率。我中心服务网点已全部进驻各地政务服务中心,所有业务均实现“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办理;在推进“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改革方面,注重加大对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投入,先后建成了电子贷款档案系统、综合服务平台等,公积金贷款自主核算已于11月底成功上线,通过整合运用所建信息化系统平台,单位缴存、离退休销户提取等业务,均已实现线上办理;年内开展网上缴存业务培训6次,参培人员190余人,目前缴存类事项网办率达95%以上,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得到不断提升。

四是积极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淮海经济区协同发展。我中心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和淮海经济区战略合作,分别于8月份、9月份参加了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和淮海经济区住房公积金中心事业一体化发展主任联席会,与长三角城市之间建立了住房公积金信息协查机制,签订了《淮海经济区住房公积金事业一体化发展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合作框架协议》,自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淮海经济区合作以来,先后通过“一网通办”受理异地业务176笔,开展跨地区信息协查63人次,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127份,有效推动了中心各项业务发展。

五是出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落实阶段性支持政策。3月份,我中心联合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宿州支行制定下发了《宿州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实施办法》,及时调整缴存、个贷、提取等阶段性支持政策,通过采取线上办理、预约服务等方式,确保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职工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截至6月底,我中心批准35家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延期缓缴,涉及缓缴职工3080人、缓缴资金1208.36万元;阶段性支持政策结束后,35家企业已恢复正常缴存,缓交期满后缴存住房公积金1977万元。

(三)存在不足。

一是在归集扩面方面,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还存在一定难度,部分非公企业缴存意愿不够强,甚至有抵触情绪。二是在“一网通办”方面,尚未实现跨部门信息共享,线上业务办件量还较低。

二、“十四五”及2021年工作安排

(一)“十四五”时期工作思路。

“十四五”时期,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初心,顺应新时代新要求,推进制度覆盖面,探索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满足缴存人住房消费需求,推动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十四五”时期工作目标是:归集住房公积金130亿元以上,新增缴存人数8万人以上,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90亿元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率控制在1‰之内,个人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保持在90%以上,净增值收益达到6亿元。

一是制度覆盖不断扩大。持续加大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力度,以政策宣传和依法扩面相结合,不断完善归集扩面模式,重点加快推进非公企业建制步伐,逐步将新市民等有住房需求人群纳入缴存范围,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

二是使用政策不断优化。继续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探索研究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适时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使用政策,基本满足缴存职工购房资金需求,保障“住有所居”,不断提升群众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幸福感。

三是办事效率不断提高。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步伐,综合运用“双贯标”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成果,持续抓好“互联网+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平台建设,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和淮海经济区协同发展,通过“一网通办”信息共享,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全程网办”,不断提高办事服务效率。

四是服务效能不断提升。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理念,细化服务措施,强化服务手段,改善服务环境,积极打造住房公积金行业服务新标杆,为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个人提供更加满意、优质、温馨的人性化服务,不断提升群众对住房公积金服务的满意度。

(二)2021年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举措。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住建部和省住建厅有关住房公积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住房保障理念,以保障和增进缴存人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消费。2021年年内预期完成归集23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6亿元,个人贷款逾期率控制在1‰之内,实现增值收益1.1亿元。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围绕政策宣传,强化归集扩面。加强与新闻媒体宣传合作,积极扩展政策宣传渠道,扎实开展住房公积金宣传月活动,认真落实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缴存住房公积金,重点以有能力建缴未建缴非公企业、未全员建缴企业和稳定收入自由职业者为突破口,因企施策、靠前服务,不断挖掘扩面潜力,灵活执行缴存比例政策,力争实现应建尽建和应缴尽缴,不断推进归集扩面。

二是围绕保障民生,发挥职能作用。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灵活执行公积金提取、贷款使用政策,适时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全力支持缴存职工刚需住房消费,积极探索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通过统筹资金管理、向商业银行融资等方式,解决好流动性资金紧张问题,满足职工正常提取和个人公积金贷款,保障职工购房需求,发挥公积金职能作用。

三是围绕风险防范,确保资金安全。建立健全多层次风险防控体系,以归集提取、贷款发放、个贷回收等关键环节,完善落实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继续抓好电子化工具检查和做好内部稽核问题整改工作,持续开展骗提骗贷公积金专项治理,坚决打击骗提骗贷违法行为;开展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及时规避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四是围绕办事效率,促进便民服务。注重扩展服务职工渠道,加强公积金线上线下业务融合,积极推进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和淮海经济区协同发展,借鉴好经验、好做法,持续抓好“互联网+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平台建设,扩大在政务服务网和皖事通APP上公积金业务功能,争取“全程网办”服务事项达到80%以上,努力提高办事效率,提升职工满意度。

(三)意见建议。

一是建议将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范围,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更好地支持广大中低收入家庭职工购房消费,逐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让更多群众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政策红利。

二是研究探索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2018年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全省新市民住房问题进行了调研,各地对新市民政策支持方面还存在观望状态,建议由省厅结合全省新市民住房实际情况,统筹研究探索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出台可行性政策措施。

 

                                   202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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