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积金2021年项目立项依据、预算安排和绩效目标
1.“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2021年拟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提取1600万元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上缴财政,用于市政府进行城市廉租住房建设。
(2)立项依据。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第二十九条。
(3)起止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4)项目内容。上缴市财政城市廉租住房补充资金1600万元。
(5)年度预算安排。上缴市财政城市廉租住房补充资金160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目标年内完成全部资金上缴。
2.“工作业务专项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年内申请预算827.74万元用于工作业务专项经费。
(2)立项依据。专项用于公积金各项业务管理工作。
(3)起止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4)项目内容。内容主要包括:全市住房公积金联网专线;微信公众平台;短信平台;服务大厅无线覆盖费用;移动短信平台通讯费;杀毒软件;各种表格印刷费;政策宣传及调查费用;大厅人员服装费;水电费、物业费、交通费;扶贫费;萧县、泗县禁烧费等。
(5)年度预算安排。年度预算827.74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完成各项公积金管理工作,保证公积金业务高效、规范运行。
3.“政务互联网+”及综合服务平台升级”项目。
(1)项目概述。建立完善门户网站、网上业务大厅、自助终端、12329热线、12329短信、手机客户端、官方微信、官方微博等八大对外服务渠道所组成的综合服务平台,做好与政务服务网的无缝对接,实现“一网通办”工作的线上服务方式。
(2)立项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通知》( 建金〔2019〕5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设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通知》(建金〔2016〕14号)、《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导则》。
(3)起止时间。长期
(4)项目内容。1、开展新型自助终端开发建设,实现7*24小时自助业务受理;2、适时开展与政务数据及商业银行贷款类数据共享的对接工作,实现用户信息的线上核验。
(5)年度预算安排。150万
(6)绩效目标和指标。
进一步完善线上服务事项,拓展服务范围。
4.“信息系统运维”项目。
(1)项目概述。保障公积金业务运转
(2)立项依据。
(3)起止时间。长期
(4)项目内容。信息系统运维及业务专线支出
(5)年度预算安排。80万
(6)绩效目标和指标。
保障公积金业务系统运转正常。
5.“党建建设”项目。
(1)项目概述。健全和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加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促进党建工作发展。
(2)立项依据。
(3)起止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4)项目内容。资金用于参观学习培训及党员活动,聘请专家讲党课,购买党刊党报8万元,党员进社区及看望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慰问贫困党员,帮扶社区建设等。
(5)年度预算安排。50万
(6)绩效目标和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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