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77367557/202210-00002 信息分类: 部门项目
发布机构: 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成文日期: 2022-10-10 发布日期: 2022-10-10 10:35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2021年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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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10-10 10:35 编辑: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第二十九条。2021年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提取1600万元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上缴财政,用于市政府进行城市廉租住房建设。

(二)项目绩效目标。

年内完成全部门资金上缴。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为有效进行该项目实施过程管控及目标评价,特开展绩效评价;评价对象和范围为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缴市财政资金数量。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以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实事求是、结果公开为原则开展绩效评价。

根据相关要求制定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评价内容包含:项目资金、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多个方面。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在项目实施完成后,有相关科室组成验收小组,按照预先制定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开展项目验收及绩效评价工作。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完成上缴市财政城市廉租住房补充资金1600万元。完成任务,提供充足的廉租住房补充资金,造福于民。年内上缴财政资金1600万元,充足了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让人民享有更多福祉,一定程度上缓解财政压力。项目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详情见评分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该项目经我中心研究确立,符合相关决策流程及规定,符合中心及行业业务发展需要。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上缴市财政城市廉租住房补充资金1600万元。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该项目向市财政上缴资金城市廉租住房补充资金1600万。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资金上缴1600万,充足城市廉租住房补充资金让人民享有更多福祉,一定程度上缓解财政压力。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我中心高度重视项目评价工作,充分认识绩效评价在项目管理中的重要地位,积极组织开展相关绩效评价工作,促进评价工作具体落实。二是、精心组织,相互配合。充分发挥绩效管理对项目实施的管控作用,多部门共同协作,明确专人,相互协调、共同配合,保障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序、规范开展。

六、下一步改进建议

加强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增强实施方案对项目整个实施过程的指导,同时提高项目实施方案的可操作性。进一步合理利用公积金,提高增值收益,保障足额提取廉租住房补充资金。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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