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77367557/202303-00012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成文日期: 2023-03-28 发布日期: 2023-03-28 17:37
文  号: 宿公金管〔2023〕1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贷款科 政策咨询电话: 3054068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3-28 17:37 编辑: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宿公金管〔20231

 

各缴存职工、各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事处)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优势,更好满足缴存人住房消费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调整以下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即职工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单方最高额度由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

二、实施“组合贷款”政策

实施“组合贷款”政策:即允许同一处房产既可作为商业贷款抵押物,也可作为公积金贷款抵押物。

三、政策实施期限

以上政策暂定执行期限为一年,202341日至2024331日。后续将根据房地产市场形势和个贷率运行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202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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