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77367557/202404-00006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成文日期: 2024-04-08 发布日期: 2024-04-08 16:54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部门回应】新闻发布会关于租房提取额度的问题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部门回应】新闻发布会关于租房提取额度的问题

来源: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4-08 16:54 编辑: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记者:刚才,杨主任介绍今年我市提高了租房提取额度,请问具体标准是多少?谢谢!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审批服务科科长李永: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和省住建厅关于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支持优化房地产政策,加快解决新市民、青年人、农民工住房问题,切实增进民生福祉。今年,我市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由每年市、区最高额度12000元、各县8000元,提高至市、区14400元、各县12000元。其中符合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可按规定标准上浮20%,新市民、青年人可全额提取本人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年度实际支付的房屋租金总额。这里重点要说的是,新市民指未获得宿州户籍或获得宿州户籍不满3年的缴存人,青年人指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的缴存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