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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提醒

发布日期:2021-12-24 15:47来源:宿州市卫健委编辑:公积金中心管理员阅读次数: 字号:

当前,西安市疫情防控形势异常复杂严峻,特别是在封控区之外发现了阳性病例,已经出现了社区传播。12月14日以来,广东省东莞市,陕西省延安市、咸阳市,北京市通州区,河南省周口市等地相继发生关联病例。12月22日,广西防城港市东兴市新增4例本土确诊病例。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严防我市出现关联病例,现发出以下紧急提醒:

一、及时主动报备行程

以下人员均需及时向所在地社区(村)、所在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行程,按要求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12月4日以来有陕西省西安市和咸阳市旅居史来(返)宿人员;

12月8日以来有广西防城港市旅居史来(返)宿人员;

12月12日以来有陕西省延安市旅居史来(返)宿人员;

12月19日以来有河南省周口市旅居史来(返)宿人员;

国内其他发生疫情或有中高风险地区的市来(返)宿人员。

二、配合落实防控措施

有12月9日0时至12月22日24时西安市旅居史的来(返)宿人员,原则上实施14天集中隔离(自离开上述地区开始计算,不足14天的应补足隔离时间),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可实施严格居家隔离(单人居住、足不出户)。隔离期间,在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不足14天的,核酸检测频次参照执行,但应至少检测2次以上)。

12月23日0时起,西安市来(返)宿人员,全部实施14天集中隔离,并在第1、4、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

对其他发生疫情地区来(返)宿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并视当地疫情发展形势及时调整管控措施。

倡导其他自省外来(返)宿人员到达目的地后主动开展1次核酸检测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

三、谨慎安排出行

如非必要,应减少不必要的跨省出行,尤其避免前往发生疫情的地区。确需前往的,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及时报备,配合当地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四、及时主动就诊

关注自身及家人身体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立即就近前往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并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等。

五、做好日常个人防护

继续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注意咳嗽礼仪、使用公筷公勺。符合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条件的市民,应尽快接种“加强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