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查询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协查函(模板可在本中心网站“便民服务”“下载中心”下载);
二、申请查询人本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原件,保留复印件);
三、填写《宿州市房改信息查询证明》(模板可在本中心网站“便民服务”“下载中心”下载);
四、由申请查询人及其配偶的所在单位或原单位、原户籍所在地核实情况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