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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住房补贴需提供的材料

发布日期:2022-01-24 10:15来源:房改科编辑:公积金中心管理员阅读次数: 字号:

一、《宿州市职工申请提取住房补贴审核表》(2份)

二、本人二代身份证、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2)

三、根据以下提取类别,还需分别提交以下材料:

(一)购买商品房提供: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商品房购销合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二)购买二手房提供:

1、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发票及复印件。

3、存量房买卖合同。

(三)租赁住房提供:

1、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无房证明》及复印件;

2、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四)大修自住住房提供:

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五)离、退休提供:

离、退休批文或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调出本市到异地工作提供:

调动批文或通知、函原件及复印件。

温馨提示:

1、《宿州市职工申请提取住房补贴审核表》可直接在市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房改业务栏下载;

2、购买商品房、二手房提取要件1年内有效,且只能使用一次;

3、提供复印件全部为一式两份;

4、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办理查询、提取;

5、房改科咨询电话:3310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