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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行管局印章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19 08:41来源:归集科编辑:归集科阅读次数: 字号:

关于宿州市市直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管理的住房

公积金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加盖印章要求的通知

 

宿州市市直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所辖管理的各缴存单位及职工:

    为不断提高我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管理水平,减少中间环节,明确办事流程,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宿州市市直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行管局)所辖管理的各单位,住房公积金单位帐号为1000145的,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核对缴存、使用全部由行管局统一管理安排,在职工符合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条件时,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其工作单位可填写现所在部门(如市政府办公室),由行管局财务科核对个人信息后加盖行管局公章,并携带相关符合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材料(中心政策咨询电话为3054115,或登陆中心网站了解情况)到中心办理,请行管局所辖管理的各缴存单位及职工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O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市行管局统管单位名单:

人大  政协  政府办  行管局  法制局  党史办  信访局  行政服务中心  驻外办 

发改委  经信委  物价局  统计局  编办  外事办  招商局  贸促会  宗教局  旅游局

档案局  民主党派  工商联  团市委  妇联  市委办  组织部  宣传部  统战部 

政研室  市直工委  纪检会  政法委  残联  对台办  安监局  信息中心  干休所 

讲师团  扶贫办  金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