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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流程

发布日期:2015-11-09 00:00来源:归集科编辑:归集科阅读次数: 字号:


宿州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流程


缴存单位每月15日前报送变更清册、电子数据至中心及各网点

中心及各网点受理核对变更数据

并生成电子清册提交财务

缴存单位当月有变更的按中心核对数据、无变更的按中心原核对数据于25日前汇款至归集银行中心专户,账款相符后5个工作日内记入职工个人账户上


说明:1、使用表格:

①《宿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变更清册》;

②《宿州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2、表格可通过中心网站下载

3、缴存单位在汇缴住房公积金时,请在银行票据用途或备注栏上填写:单位名称、汇缴月份及有无变更。


附件下载

《宿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变更清册》

《宿州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