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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市2023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1 11:55来源: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辑:公积金中心管理员阅读次数: 字号:

 

各缴存单位及职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0636元,月缴存额个人部分最高为2476元,单位同比补贴2476元,月缴存额合计最高为4952元。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930元,月缴存额个人部分最低为97元,单位同比补贴97元,月缴存额合计最低为194元。

执行时间自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2023年6月30日

 

(联系人:王辉,联系电话:18055760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