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政协第六届第四次会议第110号提案办理情况
孙元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文明养犬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9年9月,宿州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宿州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已对城区居民养犬行为进行规范并制定相关处罚规定。根据2021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及2022年6月6日公布实施的《关于修改〈宿州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的决定》,结合我市实际,市公安局制定《宿州市公安局犬类管理集中整统一行动治常态化工作方案》,犬类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市区不文明养犬现象大幅减少。
一、城市养犬管理法治建设。2019年9月,宿州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宿州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2022年6月6日,根据2021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我市修改了《宿州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公布实施的《关于修改〈宿州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的决定》。2018年8月10日,宿州市人民政府下达《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犬类管理的通知》,《通知》规定:市区新汴河以南、南外环以北、沱河以西、市区京台高速以东列为犬类管理重点管理区,其他区域为一般管理区。(各县区根据实际自行界定重点管理区),重点区域禁止违规养犬和进行犬类交易,禁止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重点管理区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办公区,以及车站、机场、广场、宾馆、饭店、影剧院、歌舞厅体育馆、游泳馆、展览馆等公共场所,禁止养犬,重点区域内个人饲养犬只,每户限养一只。2020年6月30日,宿州市农业农村局、宿州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公布大型犬标准和烈性犬名录的通告》,《通告》规定:(1)、大型犬体型参考标准:犬体高(犬只正常站立时前足到肩部最高点的距离)超过71厘米(含71厘米)。(2)、烈性犬主要品种(21种):1.藏獒;2.獒犬;3.罗威纳犬;4.意大利纽波利顿犬;5.法国波尔多獒犬;6.斗牛獒犬;7.西班牙獒犬;8.高加索犬;9.比利牛斯獒犬;10.巴西非勒;11.阿根廷杜高獒犬;12.丹麦布罗荷马獒;13.法国狼犬;14.昆明狼犬(别名中国狼犬);15.德国牧羊犬;16.英国斗牛犬;17.英国老式斗牛犬;18.美国斗牛犬;19.土佐犬;20.牛头梗;21.德国杜宾犬。及以上犬种血统的杂交犬。
二、城市养犬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已组织成立养犬管理协调机制,《宿州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规定公安机关是城市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并明确了城管、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各部门的职责,市政府招录了犬类管理的专职辅警队伍,为公安机关购置皮卡车3量,除了砀山县公安局相关经费保障由县公安局自行保障外,政府均能每年拨付保障经费用于犬只收容场所的租赁、聘用养犬人员工资、犬粮等费用、购置捕犬、养犬装备设施、印刷宣传彩页、画报等开支,确保了犬类管理工作正常开展。宿州市犬类收容中心成立于2019年7月,位于朱仙庄镇植物园向东100米曹垤路,占地约3000平方,工人4人,犬舍室内全监控,一犬一档,犬笼定期消毒,犬舍分公、母管理,杜绝繁殖。
三、关于给犬只免疫和办理犬牌情况。2019年以来,宿州市区各派出所联系街道、办事处、社区、网格员等,根据辖区实际,对小区、宠物店、动物免疫站持续开展动态摸排,并采取定点登记等方法,全面掌握养犬的种类、数量和养犬人信息。2019年5月1日—7月15日,市局治安支队抽调24名民警到派出所,联合派出所民警、辅警一起,深入社区、小区,开展摸排登记工作。2019年6月26日,通过宿州市公共资源局挂网公告,确定使用深圳市顺恒利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的犬类管理智能信息系统,在宿州市区动物诊疗机构设置一站式服务(现保留2个),在动物诊疗机构给各类犬只免疫,安排专门警力在治疗机构现场办理犬牌,大大方便了群众。截止目前,宿州市区已累计给犬只免疫33993只,办理犬牌33153个。
四、关于开展犬类管理和宣传工作情况。一是开展犬类管理集中整治统一行动。2020年以来,宿州市公安局制定《宿州市公安局犬类管理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方案》,在宿州城区及经开区、高新、宿马园区每周开展1次犬类管理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市局组织治安、特警、交警、督察等业务警种和部门,成立督导组,联合市区派出所抓住市民早晚遛狗的时机,克服天气炎热、寒冷、阴雨等不利因素,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在重点小区和场所全力开展犬类整治工作。执勤人员对行动中发现的对于养犬人经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整改的不拴绳犬只和既未拴绳又未办理犬证的各类犬只,一律予以收容;对犬只不带狗牌、未拴绳、主人没有携带铲屎工具的,给予批评教育,现场监督其整改,治理效果十分明显。截止目前,宿州市区已收容犬只5300余只,劝导不文明养犬行为8500余次,通过收容和批评教育两种工作措施的落实,宿州市区不文明养犬现象明显减少,群众文明养犬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大力开展依法文明养犬宣传教育。各派出所和特警快警站、交警路面中队在辖区内大力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教育,市局犬管办制作文明养犬宣传音频,各单位的巡逻车辆在重点时段反复播放,各派出所安排小区物业在小区门口滚动播放。各派出所在辖区内主要地段、场所、大型商超的电子屏幕上不间断滚动播放文明养犬宣传字幕,社区民辅警深入到社区、街道开展开展文明养犬宣传,同时利用警民议事厅工作模式,全面开展文明养犬宣传工作,力争做到不漏户、不漏人。2019年以来,共张贴海报400余张,发放宣传彩页60000余份、制作犬类宣传手提袋3000个,起到了很好的宣传作用。同时,埇桥分局通过微博、论坛等新兴宣传模式,向市民宣传养犬管理政策、介绍养犬常识、犬只识别等知识,与市民开展互动交流,使文明、依法养犬的意识深入人心。
五、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我市2019年开始开展“全国文明城市”称号的创建工作,市委市政府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作为全市中心工作来抓,鉴于犬类管理工作是涉创的重要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且时间紧、任务重,工作压力十分巨大。因公安机关执行力强,有较强的战斗力和社会影响力,能够协助政府解决一些急难险重的问题,为了确保“全国文明城市”称号首创首成,市政府决定将犬类管理的任务交由公安机关牵头,其他相关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在《宿州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中明确了规定市政府犬类管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在立法初期,面临涉创压力,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尚能按照《办法》的规定开展相关的管理工作,但随着宿州市“全国文明城市”首创首成,创建工作告一段落,各单位、各部门参与犬类管理积极性逐渐减退,有的成员单位和一些街道办事处、社区甚至认为“搞犬类管理是公安局的事”,不愿意参与犬类管理工作,当前我市犬类管理工作只有公安一家单打独斗的情况十分严重,严重制约了犬类管理的正常开展。四川涉犬舆情发生后,全国各地纷纷开展对流浪犬、无主犬和不栓绳犬只的治理工作,从抖音、微信等媒体和电视发布的视频来看,全国和本省各市的犬类治理都是由城管部门实施的,像我市主要由公安机关开展犬类治理的情况在全国也是少见的,基层民警纷纷对此议论纷纷,觉得应该由城管部门牵头,公安机关配合开展犬类管理工作,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犬类管理工作的开展成效。根据我市各县区上报的情况来看,以上问题普遍存在,成为犬类管理的瓶颈问题。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深入做好养犬底数摸排及犬牌申领工作。《宿州市养犬管理办法》规定:给犬只免疫由农业农村局负责,犬牌由公安机关发放。市公安局已向市文明办建议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社区、物业、城管、派出所等部门配合,对全市的犬只继续深入开展摸排,摸排采取每个小区逐个过关的方式,对未免疫的犬只或者年度免疫超期的犬只全部免疫,对在排查中发现的未办牌或者过期未签注的犬只,由派出所监督其到办牌点免费办牌或签注;二是持续深入开展犬类管理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在加大对犬类日常管理的基础上,市公安局将继续按照以往的工作模式,制定犬类管理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工作方案,不间断的开展集中整治,尤其是针对老旧小区,将加大治理的力量和频次,收容一批违法饲养的犬只,处罚和批评教育一批不文明养犬人,起到有力的震慑作用,增强养犬人的依法养犬意识,树立爱护市容环境,做文明市民的良好观念。泗县城区将以泗城、开发区两个派出所辖区为单位适时开展集中行动,积极协调城管局、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联合对违规饲养的犬只、无主犬只、流浪犬只进行收容,推动城管局、农业农村局对犬只管理工作开展日常执法;三是深入开展文明养犬宣传工作。市公安局要求各派出所社区民、辅警要利用到社区开展社区警务工作的时机,继续深入到居民家中面对面开展宣传,同时更加突出利用警民议事厅宣传模式,在警民微信群向群众宣传文明养犬,宣传中要注重向市民解读犬类管理相关规定,让市民知道养犬要遵守哪些规定、不文明养犬行为将面临什么样的处罚,自觉树立文明养犬的良好习惯。
感谢您对养犬管理工作的关注与监督,请您继续对我局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联系电话:0557-3662097
宿州市公安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