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第六届人大会议第四次会议第155号建议办理情况

文章来源:宿州市公安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6-19 15:47 责任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0

张玉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犬只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宿州市区犬类管理工作情况

(一)关于给犬只免疫和办理犬牌情况。2019年以来,宿州市区各派出所联系街道、办事处、社区、网格员等,根据辖区实际,对小区、宠物店、动物免疫站持续开展动态摸排,并采取定点登记等方法,全面掌握养犬的种类、数量和养犬人信息。201951—715日,市局治安支队抽调24名民警到派出所,联合派出所民警、辅警一起,深入社区、小区,开展摸排登记工作。2019626日,通过宿州市公共资源局挂网公告,确定使用深圳市顺恒利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的犬类管理智能信息系统,在宿州市区动物诊疗机构设置一站式服务(现保留2个),在动物诊疗机构给各类犬只免疫,安排专门警力在治疗机构现场办理犬牌,大大方便了群众。截止目前,宿州市区已累计给犬只免疫33993只,办理犬牌33153个。

(二)关于开展犬类管理和宣传工作情况。一是开展犬类管理集中整治统一行动。2020年以来,宿州市公安局制定《宿州市公安局犬类管理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方案》,在宿州城区及经开区、高新、宿马园区每周开展1次犬类管理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市局组织治安、特警、交警、督察等业务警种和部门,成立督导组,联合市区派出所抓住市民早晚遛狗的时机,克服天气炎热、寒冷、阴雨等不利因素,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在重点小区和场所全力开展犬类整治工作。执勤人员对行动中发现的对于养犬人经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整改的不拴绳犬只和既未拴绳又未办理犬证的各类犬只一律予以收容;对犬只不带狗牌、未拴绳、主人没有携带铲屎工具的,给予批评教育,现场监督其整改,治理效果十分明显。截止目前,宿州市区已收容犬只5300余只,劝导不文明养犬行为8500余次,通过收容和批评教育两种工作措施的落实,宿州市区不文明养犬现象明显减少,群众文明养犬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大力开展依法文明养犬宣传教育。各派出所和特警快警站、交警路面中队在辖区内大力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教育,市局犬管办制作文明养犬宣传音频,各单位的巡逻车辆在重点时段反复播放,各派出所安排小区物业在小区门口滚动播放。各派出所在辖区内主要地段、场所、大型商超的电子屏幕上不间断滚动播放文明养犬宣传字幕,社区民辅警深入到社区、街道开展开展文明养犬宣传,同时利用警民议事厅工作模式,全面开展文明养犬宣传工作,力争做到不漏户、不漏人。2019年以来,共张贴海报400余张,发放宣传彩页60000余份、制作犬类宣传手提袋3000个,起到了很好的宣传作用。同时,埇桥分局通过微博、论坛等新兴宣传模式,向市民宣传养犬管理政策、介绍养犬常识、犬只识别等知识,与市民开展互动交流,使文明、依法养犬的意识深入人心。

二、灵璧犬类管理工作情况

20205月灵璧县人民政府依据《宿州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制定了《灵璧县2020年犬类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称《方案》)、20216月制定了《灵璧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养犬管理的通告》(以下称《通告》),根据县政府安排由县公安局牵头、灵城镇、开发区、城管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配合开展犬类管理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灵璧县公安局结合该县实际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已经完成的工作有:一是完成犬只收容中心租赁及改造工作20209月完成犬只收容中心租赁工作。《方案》原定由县城管局负责建设犬只收容中心,因征地、耗时太久等原因,县政府安排由我局先行租赁犬只收容场所。经过多处考察最终确定租赁原东风食品站(虞姬)场地作为犬只收容中心,土地面积9218平方米,房屋15间,钢构厂房面积800平方米;同年10月完成场所改造工程招标工作;12月完成场所改造工程。改造办公及生活用房200平方,犬只收容房600平方,可同时收容犬只400只;二是完成犬类管理专职辅警招录工作。202010月,根据规定向市公安局局报告6名专职辅警招录工作。同年12月根据市公安局局批复,经过笔试、面试、政审、体检等完成6名专职辅警招录工作,现已在城区开展犬只管理工作;三是完成养犬管理服务平台系统建设招标工作。20212月启动招标程序,20213月平台招标完成,4月于中标公司湖南纳九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犬只管理系统建设合同,5月底前已完成系统安装调试及操作人员岗前培训工作,平台开始正常运营至今。

二是开展宣传工作。20216月以来,印发了《灵璧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养犬管理的通告》3000份及《致城区居民的一封信》20000份。《通告》在灵璧电视台、城区路口广播循环播放,在各个居民小区宣传栏进行张贴宣传,同时在灵璧发布等网络媒体进行发布。

三是设立犬只免疫及办证点。经和县畜牧中心联合考察,选取城区2家合法的宠物医院作为犬只防疫和办证点,从202161日至目前已办理发放犬牌1567只。

四是开展集中整治行动。202191日以来,灵璧县公安局牵头联合城管局、农业农村局联合执法行动12次;我局单独开展集中收容流浪犬只行动(城区三个派出所参与)120余次;犬只管理中队六名队员每周开展巡查不少于5次,截止目前,收容流浪、无主、违规饲养的犬只1262只,其中大型犬、烈性犬45只,发出《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568份;配合城区派出所处置涉犬警情86起。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深入做好养犬底数摸排及犬牌申领工作。《宿州市养犬管理办法》规定:给犬只免疫由农业农村局负责,犬牌由公安机关发放。市公安局已向市文明办建议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社区、物业、城管、派出所等部门配合,对全市的犬只继续深入开展摸排,摸排采取每个小区逐个过关的方式,对未免疫的犬只或者年度免疫超期的犬只全部免疫,对在排查中发现的未办牌或者过期未签注的犬只,由派出所监督其到办牌点免费办牌或签注。

(二)持续深入开展犬类管理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在加大对犬类日常管理的基础上,市公安局将继续按照以往的工作模式,制定犬类管理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工作方案,不间断的开展集中整治,尤其是针对老旧小区,将加大治理的力量和频次,收容一批违法饲养的犬只,处罚和批评教育一批不文明养犬人,起到有力的震慑作用,增强养犬人的依法养犬意识,树立爱护市容环境,做文明市民的良好观念。灵璧城区将以灵城、灵西、开发区三个派出所辖区为单位适时开展集中行动,积极协调城管局、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联合对违规饲养的犬只、无主犬只、流浪犬只进行收容,推动城管局、农业农村局对犬只管理工作开展日常执法。

(三)深入开展文明养犬宣传工作。市公安局要求各派出所社区民、辅警要利用到社区开展社区警务工作的时机,继续深入到居民家中面对面开展宣传,同时更加突出利用警民议事厅宣传模式,在警民微信群向群众宣传文明养犬,宣传中要注重向市民解读犬类管理相关规定,让市民知道养犬要遵守哪些规定、不文明养犬行为将面临什么样的处罚,自觉树立文明养犬的良好习惯。

感谢您对养犬管理工作的关注与监督,请您继续对我局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宿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联系电话:0557-3662097

 

 

                                                             宿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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