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工作要点
按照《中共宿州市委办公室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市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宿办明电〔2019〕3号)文件精神,依据《安徽省2019年住房公积金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经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制定以下年度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19年,市公积金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执行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会议决策部署,围绕强化主体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总体思路,严格履行从严管党治党责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制度扩面、资金增量、管好用好、服务群众和提升效能这条主线,全力支持和保障缴存职工合理住房消费,努力开创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新局面,着力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宿州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工作
(一)党建工作。
1.始终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加强新时代党的政治建设的必修课,认真贯彻执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若干规定》,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
2.认真落实党组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把党建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定期听取并研究党建工作。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建立联系分管领域党建工作制度,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职责,与各支部签订《2019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制度。
3.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做好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健全组织结构,建强班子队伍,加强党员发展管理,严格执行党费收缴有关规定,及时核定党员党费数额,认真落实党员、支部每月缴纳一次党费,确保党费交纳及时、足额。
4.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注重提升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政治觉悟,引导党员干部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
5.按照《中共宿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党组织建设的十六条意见》要求,进一步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从严落实“六有”标准规范建设,突出完善“软件”和“硬件”建设,不断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切实抓好“党性十分钟”教育,重视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养。
6.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计划和工作任务分解,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制,着力增强“四个意识”,扎实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实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全程记实。
7.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突出抓好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宣传,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三十条规定,坚决纠治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扎实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积极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8.按照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求,重视日常提醒监督,坚持常态长效、持之以恒,突出用制度管人管事,重点加强一线工作人员作风建设,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职业操守教育,围绕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率,抓好效能建设制度落实。
9.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注重加强年轻干部选拔培养,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署名推荐制度和“四个在先”工作法,强化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认真践行“四种形态”,突出运用好第一种形态,严格落实任前廉政谈话制度,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建设。
10.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坚持“一把手”带头,当好“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依据分工,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围绕抓好分管科室意识形态工作,着力压实意识形态工作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不断增强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和话语权,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
11.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弘扬求真务实精神,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各自分工及重点任务,结合联系管理部(办事处),确定1-2个重点课题,落实每年下基层调研不少于4次,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帮助基层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基层工作水平。
12.年初对保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每季度组织一次保密检查,积极开展保密法律法规、保密知识技能等宣传教育培训,组织签订保密责任书和保密承诺书,注重加强保密工作人员管理,强化保密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落实保密工作制度。
13.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我中心承接的各项创建工作任务,持续加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力度,营造创建工作浓厚氛围,积极协助包保汴北社区指导开展创建工作,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14.将统战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工作,定期召开统战领导小组会议,及时研究安排部署统战工作,完成交办统战工作任务,做好统战工作日常宣传教育,按要求上报统战工作进展情况。
15.加强综治工作组织领导,与各管理部(办事处)、机关各科室签订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扎实开展综治工作宣传月活动,着力抓好涉及住房公积金舆情工作。
16.强化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落实,加强信访维稳工作组织领导,坚持预防为主、注重排查、化解在先、处置及时的原则,科学妥善处置和化解房改遗留问题及住房补贴工作。
17.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注重学习宗教工作理论知识,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着力弘扬民族大团结优良传统,积极参与宗教工作。
18.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法规政策,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制度,严守编制管理程序规定,及时对机构信息、人员信息变动情况进行完善,扎实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业务网上工作,认真做好半年和年度机构编制统计报告工作。
19.按照“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施策、精准脱贫”总要求,加强精准帮扶工作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单位帮村、党员干部包户”扶贫举措,以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为重点,扎实做好“双包”工作,年内进村入户每人不少于4次。坚决杜绝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
20.注重提升新闻宣传工作水平和工作实效,结合本单位职能,认真做好信息收集、编写和报送工作。
21注重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与解读,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工作影响力和知晓度。
22.持续抓好市委、市政府有关环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落实,认真学习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积极参与环保包保工作。
23.认真做好人大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及时办理回复。
(二)发展工作。
24.认真落实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工作。
25.认真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严厉打击以非法中介协助缴存职工以虚假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收取高额手续费为重点,有效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26.积极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运用好与市广播电视台签订的政策宣传合作协议平台,广泛宣传住房公积金缴存及使用政策,营造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
27.继续牵头做好归集扩面政府目标考核相关工作,支持和鼓励进城务工人员和个体工商户等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同时以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为主要出发点,加大推进灵活就业人员自主缴存工作力度,处理好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与降低企业成本之间的关系,切实为困难企业做好服务。
28.扎实做好港、澳、台同胞和军队文职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政策落实。
29.认真做好住房公积金催建催缴工作,规范阶段性降低缴存比例的审核审批程序。
30.扎实做好住房公积金年度审验工作,严格落实缴存“控高保低”政策。
31.规范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继续执行现有提取和贷款政策,按照上级有关政策精神,及时调整相关政策,满足缴存职工合理住房消费,认真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备案制度。
32.规范资金使用秩序,加强风险管控,认真落实《宿州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机制暂行办法》,提升防范化解风险能力。
33.严格楼盘管理规定,及时更新楼盘签约信息,强化贷后风险防控,加大对逾期贷款的催收力度,健全逾期贷款催收台账,指定专人负责逾期催收,确保个贷逾期率控制在1‰之内。
34.完善内部稽核监管机制,充分发挥电子检查工具作用,强化对县、区网点提取、贷款、回收管控,规避资金流动性风险。
35.持续深化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效能制度落实,进一步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服务效率。
36.加快推进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规范整合公积金12329短信、网上业务大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自助终端、官方微博等多种服务渠道,努力实现职工“零跑腿”。
37.认真做好住房公积金核算工作,结合单位业务开展情况,及时做好资金储备,全力保障职工提取和贷款。
38.注重加强资金监管,认真落实大额资金调拨程序,及时与受托银行核对账单,有效防范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39.加强经费核算工作,严格执行经费管理相关规定,逐月对“三公经费”进行公示,增强经费开支透明度。
40.加强银行委贷业务管理,认真落实《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承办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考核办法》,督促受托银行履行约定义务。
41.认真统计住房公积金各类报表,并按时上报。
42.严格落实内部审计稽核制度,年初制定年度稽核工作计划,每季开展稽核工作不少于一次,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43.积极参与房管、民政、不动产、公安、社保等多部门数据共享,不断提高线上办件量,实现办事效率明显提升。
44.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接入工作部署,按期完成接入工作。
45.重视住房公积金业务技能培训工作,年度适时开展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培训,切实提升业务技能水平。
46.认真审核职工住房补贴资金交缴和提取工作,据实出具房改信息查询证明。
47.强化档案建设,完善档案管理制度,规范电子档案管理,进一步提升电子档案信息化管理水平。
48.大力开展以住房公积金法制宣传为主题的活动,采取集中宣传和日常普法相结合,以“12·4”国家宪法日、“江淮普法行”、志愿者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普及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宣传。
49.围绕“一网、一门、一次、一清单”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50.扎实做好12345政府热线转办事项,充分利用政风行风热线、本单位门户网站及时回复解答群众咨询和诉求。
51.完善民主决策工作制度,强化重大决策审查,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做到依法决策,规范依法行政。
52.认真落实市里新出台的招商引资政策规定,每月按时上报招商引资进度,确保如期完成年度招商任务。
53.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主动通过门户网站、手机APP、微博、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单位动态信息、公积金政策等,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和载体,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54.积极参与信用体系建设,及时修订公共信用目录,按时上报公共信用目录数据,依据《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失信行为管理暂行规定》,完善住房公积金诚信黑名单制度,营造良好住房公积金使用环境。
55.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值班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值班工作组织领导,严肃值班工作纪律,确保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处置。
(三)职能工作。
56.完成住房公积金归集19亿元。
57.个贷比率不低于90%。
58.个贷逾期率不超过1‰。
59.完成增值收益1亿元。
皖公网安备3413020200047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