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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市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30 15:15来源:归集科编辑:公积金中心管理员阅读次数: 字号:

各缴存单位及职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征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同意,现将2022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0106元,月缴存额个人部分最高为2413元,单位同比补贴2413元,月缴存额合计最高为4826元。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430元,月缴存额个人部分最低为72元,单位同比补贴72元,月缴存额合计最低为144元。

执行时间自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