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住房公积金优质高效服务,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自7月10日起,我中心通过电话、邮箱和网站公开征集住房公积金工作意见建议,并组织相关科室对征集的意见建议进行研究,提出解决措施。现将公开征集住房公积金工作意见建议及解答公告如下:
1.能不能开通第三次改善或无房家庭购房贷款?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文件要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建议公积金中心推出“商转公”带押转贷业务?
目前,我中心正在积极调研,待条件成熟后推行“商转公”带押转贷业务。
3.关于降低职工购买存量房(二手房)首付比例的意见建议?
二手房因受年限的影响,房屋价格相对比新房的价格要低,可贷款的额度要比新房贷款低一些,所以二手房的首付款比例要比新房的要高。
4.建议是否可以增加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
各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方法都不尽相同,外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方法,借款人是不允许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而我中心是允许借款人在贷款前一次性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内公积金余额。
5.建议中心对外市外省人才留宿给予政策倾斜(在购房补贴、公积金贷款额度、“商转公”方面优先考虑)?
依据宿州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印发《支持本地高校(含中专学校、职业学校)毕业生留宿就业创业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要求,目前政策是支持本地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我市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连续工作满3年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在我市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包括二手住房),给予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
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8月9日
拟稿:赵瑜
初审:赵瑜
审核:杨清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