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关于进一步完善稳定就业和支持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83号)和宿州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支持本地高校(含中专学校、职业学校)毕业生留宿就业创业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宿就〔2022〕3号)规定,我中心与相关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住房公积金补贴申请进行了审核。经审核,陈安平、刘瑞申请人属于本地高校毕业生,魏怡璇属于离校2年内本地高校毕业生,与单位签订了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符合住房公积金补贴申请条件,拟向其发放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的补贴。现将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详情见附件),公示期5个工作日(4月10日至4月16日)。如有异议,请向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反映。
受理电话: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0557-3054117
监督电话:市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557-3927587
附件:2024年宿州市高校毕业生住房公积金补贴审核通过人员基本情况表
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4月10日
2024年宿州市高校毕业生住房公积金补贴审核通过人员基本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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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单位名称 |
毕业学校 |
学历 |
劳动合同起止时间 |
社保和公积金缴费是否满12个月 |
补贴金额 |
1 |
陈安平 |
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十三工程处 |
宿州学院 |
本科 |
2021年7月19日至2026年7月18日 |
是 |
4146元 |
2 |
刘瑞 |
宿州伊维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宿州学院 |
本科 |
2022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0日 |
是 |
3684元 |
3 |
魏怡璇 |
华瑞赛维(宿州)科技有限公司 |
宿州学院 |
本科 |
2022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6日 |
是 |
48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