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及职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2026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2616元,月缴存额上限单位和个人部分分别为2714元。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170元,月缴存额下限单位和个人部分分别为109元。
执行时间自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6月30日
(联系人:王辉,联系电话:18055760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