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每年的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的年度结息日,其计息周期自上年度的7月1日起始,至本年度 6月30日终止。在此期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款利率统一遵循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即1.5%来执行。
今年6月30日,我市顺利为24.48万名缴存职工进行账户结息,结息总额2.21亿元,人均结息902.24元。与去年相比,结息总额增加0.22亿元,增长11.01%,人均结息增加83.38元。本次结算的住房公积金利息已自动转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
广大缴存职工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宿州公积金专区、“宿州公积金”微信服务号等渠道进行线上查询,或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市、县(区)公积金服务大厅、各“就近办”银行服务网点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结息情况。